第二十六章 大同之道(1/4)

作品:《从天龙开始万法归流

恭州城中,无数带着锋锐气息的木石之剑如水流一般斩在了九头虫分身之上,一阵阵的噗噗声响起,很快找到了分身之中的真身。

然而九头虫真身此时只是仰首挺胸,便用身上兜鍪甲也震散了剑气的攻击。

“区区一介人仙,也敢对天仙出手,真是不知死活!”

天地之间有五仙之说。

修行未满而入冥府者为鬼仙,

修行不悟大道且只有人寿者,为人仙,而修行有小成,已得长生者,为地仙。

神仙则是地仙得道,后以天地元气灌身,脱质升仙,超凡入圣者,为神仙。

至于天仙,则是以神仙之身传道人间,最终受封天庭,则为天仙。

天仙和神仙之别,在于天庭敕令,而非修为强弱。

是以九头虫生为神仙,此时以得无天佛祖座下敕封,为天仙之身。

至于乞丐,却没有进入悟道之机,此时只是人仙之境。

他自幼聪慧,却是靠着武道进入人皇书院学习大道之言,后择诸子百道而修行,自选了墨子侠义之心为道法之本,然后修行愈深,心头却是郁结。

只因墨子侠义乃抑强扶弱,可人间自从圣皇开朝,早已国泰民安。

民间虽有三两个恃强凌弱之人,却只是村夫民氓,根本不需要他这个修行有成的人出手,若是出手过快,他自己都能成为违法犯禁之人。

侠以武犯禁,可侠义之人从来不为犯禁而生。

至于那些有钱有势之辈,但凡对朝廷法令有所见识,也在圣皇至公无私的抱负之下,按下心中恃强凌弱之心。

儒以文乱法,却也不敢乱圣君之法。

毕竟,圣皇帝真的会杀人,而且杀的很干脆,一旦违法乱纪被法务处察觉,可没有什么特赦之事。

功是功,有功必赏。

法是法,违法必究。

而随着圣皇帝在人皇书院开辟诸子修行之法后,朝廷上下对于人皇愈发尊崇,凡人修仙,纵使是那议会权臣,也不敢说不会心动。

至于能开辟诸多修行法门的圣皇帝,那些议会大臣再也不敢违逆分毫。

这是人皇?不,这是标准的神仙下凡。

可惜人皇不喜祭祀,祭祀天地四海寻求风调雨顺之事多为后人代劳,长安民间传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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